拼多多某店鋪銷售貨物未開發票被通報
稅務局在金稅三期稅收管理系統查詢到該公司尚未辦理稅務信息確認。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顯示,南平市一百貨商行在拼多多銷售貨物未開具發票被舉報!
事由一:稅務局收到納稅人在省局12366平臺上的投訴,獲悉該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通過拼多多網絡平臺銷售手鐲,成交價為904元,現購買方要求該公司開具相關發票。
事由二:稅務局在金稅三期稅收管理系統查詢到該公司尚未辦理稅務信息確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
通知內容:責令該公司在15日內持有關證件,至國家稅務總局南平市延平區稅務局辦稅服務廳辦理稅務信息確認,開具增值稅發票給購買方并按照稅法規定申報繳納相關稅費,逾期稅務局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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