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買到變質食品如何維權?
先說結論,至少1000元賠償。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拼多多平臺的責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 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以下是親身經歷。今年6月,網購的糕點收貨的時候發現發霉了,確認還在保質期內。

聯系賣家,對方態度惡劣,且千方百計讓把東西寄回去。
向對方闡述了相關法律依據,要求退貨退款,并按照最低1000進行賠償,協商未果,著手起訴。
以下是當時的維權步驟:
1.獲取商家的詳細信息。對方為法人的,相關執照在購物網站上都有公示;對方為個人的,向購物網站平臺客服提出申請,獲取賣家個人信息,一般三天可以獲得,平臺無法提供的,按照上述四十四條的規定,可以將平臺列為被告,要求其先行賠償。
2.向賣家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投訴,區號+12315
3.撰寫民事起訴狀,確定管轄法院。買家住所地、收貨地的基層法院,方便消費者維權。
《民訴解釋》第二十條 以信息網絡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4.到法院遞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網購的訂單、收貨產品發霉的照片、聊天記錄等等)
